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应依据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城西社区安置房项目(地块编码:6101173010060)(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高陵区泾惠七路西侧,该地块宗地号为:GL03062,净用地面积为41878.72m2(62.818亩),代征道路、绿地0.983亩,本次调查范围为地块净用地,调查面积62.818亩,地块中心点位坐标为E109.07493°,N34.52270°。根据城西社区安置房项目地块信息核实表,地块原为西安市高陵区皇册村农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原权属为皇册村,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
2020年8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0]951号)可知鹿苑街道办事处皇册村等有关村组3.089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0438公顷,林地0.9333公顷,其他农用地0.11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2023年11月3日,西安市高陵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高陵区城西社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117202320307号)。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地块信息核实表,本项目地块权属为高陵区泾渭街办梁村塬村集体土地,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按现规划开发利用。
四、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186818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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