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由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转为教育用地,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本次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本调查地块原为沋西村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010年之前整片区域为沋西村村庄和村民的菜地葡萄园以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2015年开始地块 不再种植葡萄,校区面积扩大,2018年部分地块开始作为货运车停车场、渭南市聚诺通商贸有限公司和老张汽修厂开始运营。截止2024年3月,项目用地处于拟征地阶段,相应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现规划该地块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建设。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2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周边企业对本调查地块造成迁移污染影响较小。因此,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
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以作为教育用地开发建设。
3 总结论
调查结论:项目满足第一类用地质量要求,可按规划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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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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