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2018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第三区块用地(大柳塔镇李家畔九年制学校)(地块编码:610821399008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总占地51550㎡(77.325亩),位于神木市大柳塔镇李家畔村,调查地块的中心坐标为东经110.20351°,北纬39.27376°。
调查地块原属于大柳塔镇李家畔村土地。依据《关于神木市2018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9〕165号)和《关于转批大柳塔镇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批复》(神政土批转字〔2023〕5号)可知地块原为李家畔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于2019年1月25日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同原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2023年2月9日神木市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划拨给大柳塔镇人民政府作为教育用地,面积为51150㎡。截止现场踏勘时地块已建设为李家畔九年制学校,并投入使用。本次地块调查范围是对地块全部范围进行调查。
调查表明,调查地块和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末发现化学品异常气味等污染迹象,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经调查,调查地块 500m范围内没有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企业。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9800771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