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 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报批建设用地审查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3号)中明确规定,“凡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用地,应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依法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评审”。佳县白云山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新建旅游文化集散中心项目地块原属于农用地,变更为机关团体用地,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资料:
建设单位:佳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佳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
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编制机构:陕西达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汇景家园
联系人:常鹏
电话:18992266261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