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绿江生化有限公司 简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简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简阳市绿江生化有限公司简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简阳市绿江生化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简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成果公示。 一、项目由来建设的必要性: 城市环境卫生是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之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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