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11 月5 日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 年11 月25 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质,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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