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763《海洋调查规范》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第3部分:海洋气象观测; ---第4部分:海洋化学要素调查; ---第5部分:海洋声、光要素调查; ---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第7部分:海洋调查资料交换; ---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第9部分:海洋生态调查指南; ---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调查; ---第11部分:海洋工程地质调查。 其中第9部分、第10部分和第11部分对应于GB/T12763-1991是新增部分。 本部分为GB/T12763的第5部分,代替GB/T12763.5-1991《海洋调查规范 海洋声、光要素调查》。 本部分与GB/T12763的第1部分和GB/T12763的第7部分配套使用。 本部分与GB/T12763.5-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光学要素部分借鉴了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2002年版的《海洋光学规范 用于卫星海洋水色传感器检验(OceanOpticsProtocolsforSatelliteOceanColourSensorValidation,2002)》,并结合我国二类水体的具体情况作了全面的修订。除了保留原有的海面照度观测外,其余重新编写。 在光学要素中增加了辐亮度的观测量。以表观光学量观测统称辐照度和辐亮度测量。依据这二个观测量的获取,在数据处理中导出离水辐亮度、遥感反射比、辐照度反射比、漫射衰减系数等重要的海洋光学参数。 将原规范中的海水可见光透射率观测,改为固有光学量观测。光学部分的观测要素在测量的量、技术指标、测量方法、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数据处理等方面都有重大改变,在相应的章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声学要素方面结合当前的水声观测仪器的发展,对参数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及资料整理作了修改。 本部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和附录E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部分由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归口。 本部分由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负责起草,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永耀、唐军武、宋庆军、杨燕明、王岩峰、马毅、王项南、于连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T12763.5-1991。
GB/T12763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声、光要素调查的技术指标、测量方法、数据记录和整理。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声、光要素调查,也可适用于江河、湖泊的声、光要素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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