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大学、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亦峰、聂磊、石爱军、高喜超、张秋月、唐丹平、杨候剑、王宝成、刘雪蕾、艾德生、岳涛、王晨龙、宋薇、李国昊、李国傲、张世豪、闫静、曹西子。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有机溶剂使用及操作规范、有机废气收集及净化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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