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的起草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光谷标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汉卓高标(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静、赵飞、曹磊、鲁曦、谢秋琪、王超、李闻宇、李嫗婧、张竞、杨剑、余铭、汪志峰、黄国菲、汪兵、陈旭东、胡炜、黄依然、朱旻。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27-87236311,邮箱: hbgzwcqc@163. 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 027-67885695,邮箱: 83079421@qq. com。
本文件界定了国有资产交易的术语和定义,提供了国有资产交易原则、服务流程、交易保证金的设置与处置、交易争议调解、交易中止和终结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服务工作,包括企业产权与资产转让、企业增资交易。资源性资产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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