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和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函》(环办便函〔2021〕43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差异化管控措施,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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