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友亮、戴京辉。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住宅区域设施要求、公共区域设施要求、流动作业区域设施要求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城乡环卫服务提供者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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