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306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财税[2018]4号
发布日期 2018-01-07
实施日期 2018-01-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海洋与渔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海洋局
2018年1月7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0.09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办函[2020]18号 (匹配度 0.821)
  • 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53号 (匹配度 0.769)
  • 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环评[2020]19号 (匹配度 0.733)
猜你喜欢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 GB/T16157-1996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无
  •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 环办环评[2020]33号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