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足根、张萌、吴俊伟、夏训峰、曾铎、熊昌宇、廖兵、李惠民、雷婷、李铭书、柴喜林、胡斌、姚娜、王启沛、高生旺、朱建超、徐光前、曹特、徐瑛、郑利兵、樊艳春、金德辉。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总体要求、治理模式、推荐工艺及污泥处理处置,属于具有纲领性与原则性的文件,针对每一种处理工艺的技术规定不在本文件范围内。 本文件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 m3/d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场、林场、工矿区等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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