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代替DB21/T1591-2008《数字林业数据库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表结构》。本标准与DB21/T 1591-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T 1.1的要求对标准的格式和体例进行了修改,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调整了术语的顺序,增加了术语的英文名称,删除了“属性”; ——修改了数据表命名和分层存储规则、数据表的表结构; ——增加和删除了部分数据表; ——拆分和合并了部分数据表; ——更新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林业调查规划监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静、刘璐、先文娟、孙艳蓉、刘姝颖、王铠、李雪峰、佟丽文、景淼、赵雪磊、夏志光。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1/T 1591-2008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8927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71号(辽宁省林业调查规划监测院),联系电话:024-89715466
本标准规定了省级森林资源数据属性表结构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森林资源清查数据属性表构、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属性表结构、作业设计调查数据属性表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数据库建库、林业信息化(数字林业)及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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