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化工是技术密集的高危产业,涉及高温、高压、连续性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生产,技术性更强,危险性更高,对从业人员素质有更具体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和企业用工形式的变化,不少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化工企业,大量使用未经正规专业教育、未经严格培训的临时工从事化工危险岗位作业。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又不具备基本的化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违规操作、冒险蛮干现象严重,极易导致事故发生。2001 年以来,我省发生的 8 起重特大化工生产事故,其中有6起是因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造成的,占事故总起数的 75%。从业人员素质低,尤其是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已成为当前化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全省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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