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安徽杰与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合肥金巢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安徽蓝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长丰县造甲乡锐丰家庭农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赖年悦、荣朝振、杨坤、梁阳阳、桂淦、方凯、徐丽、胡积清、陈元生、钱继银、韩锐、沈亚东、方国侠、秦道仓、项旭东、高凌。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的处理设施、尾水处理、尾水排放与回用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池塘规模化养殖尾水生态处理,其他养殖方式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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