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规范由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规定了山东省境内铅酸蓄电池的生产、销售、使用、收集、转移、贮存、处理(再生利用)等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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