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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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1/199-1997
发布日期 1997-01-01
实施日期 1997-01-01
起草单位 9999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控制上海市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类别、污染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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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 199-1997).pdf 【0.4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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