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持续巩固提升本市排污许可证质量,推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以下简称技术评估)工作,明确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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