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 industrial parks to develop environmental accidents response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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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2/T3795-2020
发布日期 2020-05-25
实施日期 2020-06-25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
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发生的核与辐射、生物物种安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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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DB32T3795-2020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pdf 【0.3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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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DB32T3795•2020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是一份针对江苏省内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的指导性文件。该导则旨在规范和指导相关单位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以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这类事件的危害。
以下是对文本内容的分析: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特别是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核与辐射、生物物种安全、海洋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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