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GB/1.1-2009《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定。 本标准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承担单位:四川省节能监察中心。 本标准起草参加单位:成都市节能监察中心、自贡市节能监察中心、攀枝花市能源监察支队、广元市节能监察中心、德阳市节能监察中心、内江市节能监察中心、宜宾市工业节能监察中心、凉山彝族自治州节能监察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杨勇、尹昊、任中、范慧平、黄良成、黄仲明、黎明、李鹏、蔺启良、杜劲松、谢培德、蒲洪、郑刚、刘忠义、张少权、刘德贵、张莹海、杨应凡、段伟。
本标准规定了节能监察内容、类型、方式、程序以及案卷的归档和整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和用能设计等相关活动的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