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小切口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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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7-20
实施日期 2022-07-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省人大再次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预备项目,根据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小切口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周观明
  联系电话:020-85367640
  电子邮箱:zhouguanming@gdee.gd.gov.cn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313室
  邮编:510630
  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小切口征求意见稿).pdf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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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pdf 【1.1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概览
立法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广东。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省内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包括科学知识普及、法律法规宣传、生态文明素养培养等。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单位组织、全民参与。
主体职责
政府领导、保障、监督生态环境教育工作,纳入考核并向人大报告,每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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