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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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皖环函〔2018〕1328号
发布日期 2018-09-30
实施日期 2018-09-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皖政[2018]51号)要求,制定了《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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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pdf 【0.7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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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内容
监管体系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工业园区作为独立网格纳入监管
责任划分
各级网格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负责制
明确各级网格具体职责,从部署调度到日常巡查
重点监管区域工业园区、江河湖库沿岸、林地等重点区域
问题处理流程发现•上报•协调•处理•反馈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报告制度
• "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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