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儋州市实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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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
发布日期 2022-11-30
实施日期 2022-11-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海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4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儋州市实施(目录附后)。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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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儋州市实施的决定.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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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调整省级管理权限至儋州市的决定概览
核心内容
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4项省级管理权限(含排污许可证核发)调整由儋州市实施,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率。
关键要求
1. 儋州市需建立承接机制,优化流程并加强监管,确保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2. 原实施机关须提供业务指导,评估实施效果,对效果不佳的权限可依法收回。
生效时间: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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