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4/T 1547-2011《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导则》。本标准与 DB34/T1547-2011 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泄漏处置通用要求; ——修改了泄漏处置一般程序; ——修改了泄漏处置方法的选择和时机。 本标准由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庆市计量测试所、安庆市环晨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平、夏艳光、伍宗银、董凯、朱立无、余晓东、汪海、王继新、牛东峰、于滢、胡文历、徐祥文。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的术语和定义、泄漏处置通用要求、泄漏处置一般程序、泄漏处置方法的选择与时机、泄漏处置技术、泄漏处置合格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液化气石油气生产、贮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特种设备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