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浏览次数:261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8-29
实施日期 2022-08-29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北省秦皇岛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企业事业单位:
鉴于目前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质量良莠不齐,个别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备案不及时、应急演练不到位、环境应急预案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差,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应急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环办应急〔2018〕8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pdf 【0.3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通知概览
核心目的
规范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提升预案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适用范围
需编制预案的企业符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单位
禁止行为不得强制非适用企业编制预案,不得指定技术服务机构
主体责任
企业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实施的责任主体
技术机构承担连带责任,需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管理流程
1. 编制要求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南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 南府办函[2021]5号 (匹配度 0.674)
  • 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岳政办发[2019]21号 (匹配度 0.672)
  • 本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政办发[2020]35号 (匹配度 0.669)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