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农业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制定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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