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伯当、张少梅、李昆明、韦均、韦英兰、周诗翔、洪欣、邓敏军、梁柳玲、蓝月存、林卉、陈蓓、滕云梅、陈叶、唐艳、韩雪蓉。
本文件界定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和采水建设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站房选址、站房建设、采水单元建设、验收自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和采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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