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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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政发[2024]11号
发布日期 2024-05-22
实施日期 2024-05-22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由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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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0.7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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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是一份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旨在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通过高水平的环境保护来支持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对该通知内容的分析:
1.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
目标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
重点区域杭州市、宁波市等六个城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其他城市参照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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