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环境科学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明、许晶、滕腾。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编制程序、标准文本要求和编制说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环境友好型产品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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