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6-09-30
实施日期
2017-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原文附件
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pdf
【0.4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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