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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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征求意见稿
文件编号 DB41/TXXXX-XXXX
发布日期 2021-12-06
实施日期
适用区域 河南省
是否有效 征求意见稿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浚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名宇、李慧、韩燕来、韩碧波、张鑫、付梦雪、刘丹、王振峰、李志勋、黄永伟、姜玉琴、程翔、黄金、杨立敏。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重点监管单位的划分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为准。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重点监管单位的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其他行业依据GB 16889等有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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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0.5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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