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3/T 736—2015 《行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及计算方法》,与 DB33/T 736—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改了标准名称,统一命名为《行政机关、场馆能源消耗定额及计算方法》; b)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 c) 增加了 GB/T 2589、GB/T 29149、GB/T 32910.3 等 3 项规范性引用标准(见第 2 章); d) 增加、修改、删除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 3.1、3.2、3.3、3.4、3.5、3.6、3.8、3.9、3.10、3.14、3.15、3.16、3.17、3.18、3.19、3.20,修改了 3.7、3.11、3.12、3.13,2015 版的3.1、3.2、3.3、3.4、3.6、3.7,删除了 2015 版的 3.5 ); e) 增加了场馆类机构,其二级分类按科技馆、文化馆和博物馆进行划分(见第 1 章); f) 调整了能耗定额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见第 4 章,2015 版的第 4 章); g) 增加了数据中心机房 EEUE 参考指标(见 4.2); h) 修改了原“行政机关单位面积电耗”为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调整为参考指标(见4.2,2015 版的第 4 章); i) 修改了原“行政机关能源统计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增加了节能管理措施及建议的相关条款(见第 7 章,2015 版的第 6 章)。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能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思达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霞、俞灵林、郭晨露、姜磊、陆诤岚、潘士亭、张少云、张彬、高迪娜、吴 冰、陈庸嘉、沈哲明、周叶杰西、胡瑞、楼响红、杨娟、夏晓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 年首次发布为 DB33/T 736—2009,2015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机关、场馆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能耗定额、统计范围、计算方法以及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机关、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场馆(包括科技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其他相关机构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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