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5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华南师范大学、佛山市环境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芳柏、刘同旭、孙立杰、方利平、刘传平、郑顺安、黄莉敏、郑勇、李晓敏、王向琴、叶挺进。
本文件提供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钝化调理的技术实施流程、污染特征确认、技术选择原则、钝化调理剂选择、技术方案编制、实施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估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类耕地钝化调理技术的筛选与实施。涉及的重金属元素包括镉、铅、汞、铬,以及类金属砷。 本文件不适用于优先保护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的修复。重金属污染园地、牧草地的钝化调理可参照本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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