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9-11-29
实施日期
2020-03-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浙江省丽水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加强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原文附件
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pdf
【0.4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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