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本文件规定了典型重金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流程、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生态恢复为目标的涉砷、铅、镉、锌等典型重金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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