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局(分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现将《泰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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