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 (建标 [2010J43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监管程序和要求; 4 监管内容和方法; 5 运行效果考核。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龙路 345 弄 11 号;邮政编码 200232) 。 本标准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杭州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宁波市部州区绿州能源利用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益 赵爱华 余毅 陈朱雷 冯其林 郭祥信 杨桦 沈卓心 王志国 吴选辉 夏小洪 李元元 陈晓艳 王辉 龚哲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吴文伟 陶华 缪磊 夏明 张束空 王克虹 熊辉 潘四红 严勃
本标准适用于对填埋场的运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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