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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