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效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种植污染发现难、定位难、定量难等突出问题,通过构建基于遥感手段的农业种植污染定量调查技术体系,实现对农业种植污染流失负荷量的精准估算,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监管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保障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遥感技术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种植污染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复种类型分区、作物构成调查、精度验证、污染负荷估算及成果归档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D、附录 F、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遥感技术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种植污染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复种类型分区、作物构成调查、精度验证、污染负荷估算及成果归档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种植面源污染的遥感调查与定量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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