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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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62/T4183.2-2020
发布日期 2020-07-24
实施日期 2020-08-15
适用区域 甘肃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甘肃省家畜繁育改良管理站、兰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迭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入:王文莉、李岩、韩兴燕、罗莉宁、李慧、张宝才、徐亚东。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畜检疫检验样品采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采样用品准备、猪病料的采集、马、牛、羊等家畜病料的采集。
本标准适用于猪、马、牛、羊等家畜检疫检验样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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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DB62_T 4183.2-2020动物检疫检验样品采集操作技术规范 第2 部分:家畜.pdf 【5.83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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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疫检验样品
  • 采样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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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样品保存液的配置
  • 附录B(资料性附录)样品采集登记表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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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畜牧业
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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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Y/T541-2016 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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