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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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环函[2017]627号
发布日期 2017-12-12
实施日期 2017-12-1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省直管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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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0.26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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