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我区危险废物管理,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固体函〔2019〕719号)精神,决定于2019 年 9月至12月期间,结合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工作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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