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鹤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鹤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淇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浚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的样品采集方法,适用于病因(原)学、病理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实验室检验所需样品的采集。 本标准适用于病因(原)学、病理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实验室检验所需样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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