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现状分析与评价、性能测试、改造内容与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工程验收。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增加了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更新的规定; 2.增加了生态流量现状分析与评价的内容; 3.增加了小容量高压发电机可改为低压发电机的内容; 4.增加了可配置移动通信设备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的内容; 5.增加了厂房技术改造的内容; 6.增加了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内容; 7.提高了部分机组的效率指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22号,邮政编码:310012)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武汉长江控制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杭州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吕建平 刘仲民 付自龙 杜雷功 张春君 闵京声 姚光 潘熙和 张联升 吴玉泉 杨安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程夏蕾 陆力 岳梦华 李志平 游超 王昭升 周争鸣 刘国华 许强 吴胜华 陈昌沛 姜美武
本标准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为500kW~50000kW的小型水电站的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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