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导相关单位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铅锌冶炼》《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铜冶炼》《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炼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化工废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钢压延加工》等七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1日
本指南列出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和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和自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单位(以下简称“焚烧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可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焚烧处置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参考。 本指南不适用于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单位和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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