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3年5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9年6月25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8号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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