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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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工信部原〔2021〕46号
发布日期 2021-04-17
实施日期 2021-06-01
发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17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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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概览
核心目的
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严禁新增产能,优化产能布局。
•••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钢铁企业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项目,需公示产能置换方案。
•••
关键定义
等量置换建设产能 = 退出产能
减量置换建设产能 < 退出产能
置换比例退出产能/建设产能(重点区域≥1.5:1,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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