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DB12/T 145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技术规范》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 第 1 部分:总则 —— 第 2 部分:塑料制品工业 —— 第 3 部分:金属铸造工业 —— 第 4 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 第 5 部分:生活垃圾焚烧 …… 本文件为DB12/T 1450的第5部分。 本文件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津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保乐、刘玲、张莹、张吉、王治民、朱明奕、刘岩嵩、王浩、黄荣霞、史恺、张珺、王梦南、王雪、常文韬、陈永生、裴康康、王雯婧、孙建薇、张宁、张蕊、李广慧。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内容、编制工作程序及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炉窑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参照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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