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远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临高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军威、陈城、何敏、黄琪、字学辉、王晓佩、乔富荣、马彦喆、邱雨、陈波、陈进军、沈洋、商宪库、罗娜、谢芳、周永忠、张颖贤、赖昌裕、羊丽华、韩志峰、梁艳辉、李利文、廖仲文、刘玲燕、何光洛、徐荫光、朱哿嘉、吴平超、符虹、黄文茜。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指标的术语和定义、定额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量交易及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辖区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运行阶段能耗的计算、评价、考核、节能量交易、信息机房电源使用效率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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